简读中国史:中国历代腐败背后的权力与财政(出版书)全集TXT下载 中篇 张宏杰 免费在线下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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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简读中国史:中国历代腐败背后的权力与财政(出版书)》章节

第三,不仅如此,朱元璋甚至舍不得给退休官员开工资,阎步克在《品位与职位》中说:“国初的致仕者居然没有俸禄,赐半俸终就算是优礼了。”

第四,除了低薪制,朱元璋还取消了官员的许多其他特权。唐宋两代,官员的子会得到“荫封”,可以直接做官,而朱元璋则取消了这一做法,大官之子虽有“荫叙”,但所叙的只是“禄”而非“官”,想做官仍要参加考试。和今天的“内警告”“降级撤职”作为一种惩罚一样,明代以,官场上一直实行“以官抵罪”,即官员犯罪,以降职或夺官作为一种抵罪措施。然而,这一特权也被朱元璋毫不留情地销了。官员犯罪,与百姓同样,该坐牢的坐牢,该流放的流放,一点也不予宽容。薛允升因云:“唐律于官员有犯除名、官当、免官、免所居官,委曲详备,其优待群僚之意,溢于言外。明律一概删去,古谊亡矣!” [5] 因此,有人说,朱元璋是一个代表农民利益的“农民皇帝”。

很明显,在分帝国利益蛋糕时,朱元璋把官僚系排除在外了。朱元璋的做法显然是“既要马儿跑,又要马儿不吃草”。他希望这些孔孟之徒能“见义忘利”,吃着孔孟的精神食粮,忘我地为他工作。其实,从一个农民的角度思考,朱元璋认为他给官员的不算太少,因为比起农民来,他们的生活还是优越的。更何况,精打算的朱元璋认为,做官对中国人来说,除了直接的物质收获,还会有成就等心理上的报偿。朱元璋这样育广大官员:如果你们清廉为官,虽然收入不是特别丰富,但“守俸如井泉,井虽不汲不竭渊泉”,毕竟可以无忧无虑地生存下去。另外还能“显尔祖宗,荣尔妻子,贵尔本”,“立名于天地间,千万年不朽” [6] 。所以,他觉得他对官员们还算是够意思的。

但实际上,这样的低薪“不足以资生”,导致很多官员难以养家糊

比如洪武年间的陕西参政陈观,“在陕以廉谨称。……其卒也,妻子几无以自存”。 [7] 他一,妻儿老小马上就无法生活了。

洪武年间的吏部尚书刘崧“博学,天廉慎。兄三人共居一茅屋,有田五十亩”。 [8] 出仕之,家族经济情况没有任何化,“及贵,无所增益。十年一布被,鼠伤,始易之,仍葺以其子。居官未尝以家累自随”。 [9] 一条被子盖了十年,被老鼠破了才换条新的。但是旧的还要缝缝补补,给儿子当棉

永乐时期的户部尚书秦纮为官四十余年,其“妻菜羹麦饭常不饱”,“及卒,家无余资。未几,子孙有贫乏不能存者。” [10] 子孙一下子成了贫民。

朱元璋时代,俸禄已经如此之低。按理说,在朱元璋去世之,随着经济恢复,社会发展,明代统治者们应该大幅度提高俸禄。但事实是,洪武之,明代俸禄平不但没有提高,反而逐步降低。

其主要原因是明代俸禄的“折”制度。

明初俸禄主要是用粮食来发放的。但是,当国库中的粮食不够用时,偶尔也会发点其他东西来代替,这就是所谓的“折”。折最早始于洪武年间,在朱元璋去世越来越普遍。

建文四年(1402年),户部称,“天下仓粮,宜撙节以备国用,各处都司官俸,旧全支米者,宜米钞中半兼支” [11] 。也就是说,因为国家粮储不足,所以各处都司发工资时,一半发钞票,一半发粮食。到了正统四年(1439年),又诏称“南京及在外文武官吏俸米、军人月粮,近为粮储不敷,减分支给,以钞折充” [12] 。折渐渐成为定制。

问题和元代一样,明代的钞票经常严重贬值。《廿二史劄记》卷三十二“明官俸最薄”条记载:“洪武时,官全给米,间以钱钞,兼以钱一千、钞一贯抵一石。官高者支米十之四五,卑者支米十之七八,九品以下全支米。折钞者每米一石给钞十贯。又凡折俸,上半年给钞,下半年给苏木胡椒。成化七年,户部钞少,乃以布估给,布一匹当钞二百贯。是时钞一贯仅值钱二三文,而米一石折钞十贯,是米一石仅值二三十文钱也。布一匹也仅值二三百钱,而折米二十石,是一石米仅值十四五钱。”

朱元璋时代,偶尔也会发钱发钞,但是,那时钞票还好用,本应发一石米,实际所发之钞,大约值一两银,和市场价格大致相当。但是到了明成祖时,因为钞票贬值,本来应该给一石米,实际所发钞票,却只能兑现银一钱到二钱,就是说,已经贬值到只剩原来的一成到二成了。到了成化年间,一石米发给十贯钞,看起来比洪武年间涨了十倍,而事实上,那时十贯钞才值二三十文钱。也就是说,贬值到原来的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三。如果按半粮半钞算的话,官员实际只能领到部分粮食,以钞折算的部分就算是给国家做贡献了,工资相当于降低了百分之五十。明代的皇帝们就是这样和百官耍流氓的。

时间了,百官当然纷纷抗议,皇帝于是不发钞票,改发其他东西。发什么呢?发胡椒,发苏木。胡椒和苏木,一个是调料,一个是颜料,为什么发这些东西呢?因为这些是从外国烃赎的奢侈品,郑和下西洋的时候烃赎多了,宫中堆积多年,眼看着要放了,所以拿出来给百官充工资用。成化五年(1469年),实在没钱给百官开支了,甚至发仪赴被褥,将内库所存的“纻丝绫罗、纱褐缯布之帨衾褥以及书画几案、铜锡磁(瓷)木诸器皿……以充俸钞”。就是说,皇宫大库存的绸缎布匹、仪赴巾帕、被子褥子、桌子椅子、瓷茶碗锡茶壶都拿出来发给百官。反正宫里什么东西多就发什么。

为什么要用这些东西来给百官发工资?当然是因为国库没钱了。那么为什么大明王朝会穷成这样呢?主要原因是天下的银子都发给朱元璋的代了。我们说过,朱元璋虽然给百官的俸禄标准定得很低,却给自己的子孙代规定了极高的俸禄平。朱元璋规定,他的代由于份高贵,不能从事任何社会职业,增加收入的方式只有一个渠,那就是多生孩子。多生一个孩子,国家就按等级多发放一份俸禄。所谓“宗室年生十岁,即受封支禄。如生一镇国将军,即得禄千石。生十将军,即得禄万石矣。……利禄之厚如此,于是莫不广收妾媵,以图则百斯男”。

所以,明代皇族拼命生孩子。弘治五年(1492年)年底,山西巡杨澄筹向皇帝汇报,山西庆成王朱钟镒已生育子女共九十四人。不久,另一位藩王刷新了这一纪录,这位藩王光儿子就多达一百余个,每次节庆家聚餐,同胞兄们见面彼此都不认识。这就是史书上所谓的“每会,紫玉盈坐,至不能相识”。 [13]

这仅仅是明代皇族人爆炸的一个影。朱元璋建国之初,分封子孙于各地,“初封郡王、将军才四十九位”。这些王爷好比种子,一二百年过去,在各地繁衍出的数量大得十分惊人:山西一省,洪武年间只有一位晋王,到了嘉靖年间,有封爵的皇室代已经增到一千八百五十一位。洪武年间河南本来也只有一位周王,到了万历年间,已经有了五千多个皇族代……据明末徐光启的略推算,明宗室人数每三十年左右即增加一倍。而当代人史学者推算的结果是,明代皇族人率是全国平均人率的十倍。据安介生等人史专家推算,到明朝末年,朱元璋的子孙已经繁衍到近一百万人之多。

这样,国家财政就出现了难以支撑的窘况。嘉靖四十年(1561年),朝廷曾经算过一笔账,天下岁供京师粮四百万石,而诸王府的禄米支出竟然达到了八百五十三万石,缺是四百五十三万石。天下所供,竟然不能足王族所需。所以当时官员们说,“天下之事极弊而大可虑者,莫甚于宗藩禄廪” [14] 。

实在拿不出银子给百官发工资,发点东西大家倒也能理解。问题是,皇帝们的小算盘仍然打得非常贼。好比这东西本来只值十块钱,但是皇帝却非说能值一百块钱。比如永乐二十二年(1424年),每斤胡椒算成十六贯钞票,苏木每斤算八贯钞票。但到了明宣宗宣德九年(1434年),仅十年时间,胡椒每斤就算成一百贯钞票,苏木每斤算成五十贯钞票,翻了六七倍。

成化七年(1471年),因为国库里存的棉布太多,积久了,眼看都烂了,皇帝遂宣布,以就用布给百官开工资。什么标准呢,一匹布折算成二十石米。然而,明代最好的三梭布,一匹也不过能换二石米。皇帝显然把布价抬高了十倍。成化十六年(1480年),布也发光了,又发布,而且“每阔布一匹折米三十石”。一匹阔布,也就是棉布,本来不过值银子三四钱,却算成三十石粮食,这就把布价抬高了近百倍。所以《明宪宗实录》称:“然三梭(布)一匹极者,不过直银二两,而米价遇贵则有一石直银一两者。今布一匹折米三十石。重已自悬绝。乃至以阔棉布直银三四钱者,亦折米三十石,则是布一匹而价银直三十两,自古所无也。”明代皇帝们的无赖脸就是这样毫无遮挡。

就这么低的工资,在明代还常常拖欠,甚至数年不支。明人王琼在《双溪杂记》记载:“京官折俸四五年不得一支。外官通不得支。”

顾炎武总结明代俸禄史说:“百官所受俸,亦米也,或折以钞,其钞不行而代以银,于是粮之重者愈重,而俸之者愈,其弊在于以钞折米,以布折钞,以银折布,而世莫究其源流也。” [15] 朝廷在发俸禄时,在银子、粮食、布匹之间反复折腾,但是不管怎么折腾,反正是越来越有利于皇帝,越不利于百官。

在明初洪武至宣德六十年间,载入《明史·循吏传》中的著名清官占明代循吏总数的六分之五,这不能不说与薄俸制有关。明代那些恪守节不想大肆贪污的官员,无一不生活得非常艰难。宣德年间,像礼部侍郎这样的高官,斯吼甚至都不能安葬。“邹师颜,宜都人。……为礼部侍郎。省墓归,还至通州,卒,贫不能归葬。尚书吕震闻于朝,宣宗命驿舟之。” [16] 正统元年(1436年),左副都御史吴讷曾说:“近小官多不能赡,如广西御史刘准由士授官,月支俸米一石五斗,不能养其妻子女,贷同御史王裕等、刑部主事廖谟等俸米三十余石,去年病,竟负无还。” [17] 成化年间,曾以廷试第一名为翰林修撰的罗,在被贬为福建市舶副使时,因微薄的官俸不足开支,只好靠卖字谋生。

我们看明代官场贪腐发展的曲线图,与俸禄高低有着直接的关系。明代贪风之盛行,恰恰发生在洪武朝以,与俸钞折之制同步。折越低,贪污腐化就发展得越厉害。

永乐时期,因为折支钞票的普遍化,贪腐也开始普遍化。有人描述其情形说:“贪官污吏,遍布内外,剥削及于骨髓。朝廷每遣一人,即是其人养活之计。取苛,初无限量。有司承奉,惟恐不及。间有廉强自守、不事肝寐者,辄肆谗毁,得罪谴,无以自明。是以使者所至,有司公行货赂,剥下上,有同易。夫小民所积几何,而内外上下诛如此。” [18]

对于这种情况,官员们纷纷指出,薄俸制是主要原因。比如任双流知县的孔友谅怨说:“国朝制禄之典,视代为薄。今京官及方面官稍增俸禄,其余大小官员自折钞外,月不过米二石,不足食数人,仰事俯育,与路往来费,安所取资。贪者放利行私,廉者终窭莫诉。” [19] 永乐年间的著名清官李贤说:“若夫俸禄所以养廉也,今在朝官员,皆实关俸米一石,以一计之,其用之费不过十,况其负亩妻子乎?臣以为,其无贪,不可得也!” [20] 大理寺右少卿戈谦也说:“且计一官,其家少者五六,多者十余,俸既不足,则其食器用、仆隶之需,必出于民,为害非小。……因国用浩繁,文武官吏俸给什撙节其六七,所得不给其所费。” [21]

从永乐之,贪腐一代比一代严重。何瑭说,洪武晚年,“渐启贪赂之习,积至正德年间,其弊极矣,官以赂升,罪以赂免,辇毂之下,贿赂公行,郡县之间,诛无忌。小民受害,殆不忍言。百姓困穷,盗贼蜂起,国家之事,几至大败”。他也认为薄俸是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,官吏之俸薄,“故官吏则务为贪侵”。

明代正统年间巡按山东监察御史曹泰一生刚正不阿,铁面无私,两袖清风,世称“铁”御史。他也说:“今在外诸司文臣,去家远任,妻子随行,禄厚者月给米不过三石,薄者一石、二石,又多折钞,九载之间,仰事俯育之资,路往来之费,故问遗之需,罢闲居之用,其禄不赡,则不免失其所守,而陷于罪者多矣。” [22]

明代中期之腐败,在历史上刷新纪录。嘉隆以,“惟贿是举,而人皆以贪墨以奉上司”,官场“礼义沦亡,盗窃竞作”,贪婪和无耻之风弥漫。著名清官韩一良在与崇祯皇帝的流中,把低薪制与官员贪风之间的关系表达得直言不讳:“陛下平台召对,有‘文官不钱’语,而今何处非用钱之地?何官非钱之人?向以钱,安得不以钱偿。以官言之,则县官为行贿之首,给事为纳贿之。今言者俱咎守令不廉,然守令亦安得廉?俸薪几何,上司督取,过客有书仪,考、朝觐之费,无虑数千金。此金非从天降,非从地出,而守令之廉,得乎?” [23]

明末思想家顾炎武总结明史时尖锐地指出:“今贪取之风,所以胶固于人心而不可去者,以俸给之薄而无以赡其家也。” [24]

除了官员贪腐登峰造极,明代也是中国历史上吏员腐败最严重的时期之一。其原因也与低薪制密切相关。

在规定官员低薪制的同时,明代也规定了吏员的低薪制。洪武十四年(1381年),朱元璋规定,在京二品以下衙门吏员月支米皆一石,六品以下衙门米皆六斗。在此之,又不断降低这一标准。洪武三十一年(1398年)规定,在京吏员有家小的,每石减二斗,无家小的,每石减五斗。洪武之,历代皇帝也多次降低吏员俸禄,而且规定各地州县吏员的俸给全部折钞。在明代纸钞大幅贬值的情况下,就几乎等于不给各地吏员发薪了。

在经济收入低下的同时,明代吏员的社会地位比宋代又一步降低。明太祖和明成祖均曾颁谕说,因为吏员“心术已”,不准行科举,对他们行毫不掩饰的歧视。明仁宗称,国子监生有虽曾习吏事者,不准以此为资历出仕,仍须入监读书,由科举出。这是因为“吏事,末也。诚能穷经博古,达于修己治人之,于吏事何难?” [25] 反之,如让“昧于大经大法”之人去治事,则往往“厉民而国”。

吏员待遇和地位如此之低,可是明代中期,社会上有一个奇怪的现象,很多老百姓拼了命也要当吏员,甚至许多“家殷实,田地颇多”的地主不惜重金买路子要当“挂名书吏”。

这是为什么呢?原因很简单,吏员们的实际收入很高。

明代吏员们的薪虽然几乎等于无,但额外收入却林林总总。他们的第一项额外收入首银”,也头银”,就是一个吏员升走调或者退休之时,会推荐一个人来接班,被推荐的人要给他一笔钱作为酬谢。据焦竑讲,明代“新旧相代,索首银多至千金” [26] 。而黄宗羲说“京师权要之吏,首皆数千金” [27] 。明朝大学士许讚则说“在京各衙门吏典代,头银两渐至数百两” [28] 。首银的高低,当然主要视这一职务的灰收入之多少而定。中央政府部门的吏员首银如此之高,与他们手中权之大是相符的。明代各部院的吏员大多来自江浙一带,他们最初是随着永乐皇帝迁都北京而入驻京师的,来这份工作就世代相袭下来。明代大儒黄宗羲说,当时虽无世袭之官,却有世袭之吏,他们一代又一代泡在公文当中,精熟各官司典章掌故,所以在官参照以的案例时,他们可以随手拿出符自己营私需要的案例。他们仗着自己的专业知识,辄以不程序为由,驳回下属官司来文。因为缺乏专业知识,明代那些掌了“大经大法”的六部官员很容易被书吏把持,所以部院之中,实际主持部务的往往都是积年老吏,他们经手处理的公文很少被那些不清“成例”的主管官员否定,所以,他们往往自拟定批文,直接呈堂官,堂官在大多数情况下也只好就稿画行。所以明代若老吏掌了巨大的权,也就门若市、富敌王公。

地方吏员的灰收入当然远没有这么高,不过也相当可观。著名清官海瑞在浙江淳安做县令时,就专门记载了当地吏员的首银标准。地方州县衙门有吏、礼、刑、户、兵、工六,以应对朝廷的六部,因为六职权不同,收入有别,所以首银标准也不一样。海瑞所记淳安县六头银为:“吏妨钉头银十两”“户妨钉头银五十两”“礼妨钉头银十五两”“兵妨钉头银五十两”“刑妨钉头银五十两”“工妨钉头银五十两”。

吏员们的收入当然不止首一项。海瑞记载,淳安县的吏员们还有很多常例陋规收入。

常例银为“一两考吏银伍钱。起农民或银捌钱或伍钱(府吏叁两,书手一两,同吏书各叁钱)。酒席银贰两,众吏农分(府县里酒席银壹两贰钱,仍整酒一席,用银柒捌钱)。起吏农缺兵刑工银伍两,户叁两,礼壹两或伍钱,承发叁两,铺贰两,架阁伍钱三人分(府吏如数每人管二县)。新里不报农民(银贰钱)”。

常例为“里应役时每里银三钱。造黄册每里银伍钱(草册府吏伍两,管册厅吏贰两)。粮应役时每名银肆钱。夏绢每里银叁钱,三八共贰拾肆两(三人分)。解绢时拾贰两,承行吏独取(府该捌拾两,书手拾两,投批伍两,家属伍两,粮厅吏书拾伍两)。农桑绢贰两(三人分。府该肆两)。秋盐粮每壹石银叁厘(府每石伍厘)。经过盐每壹佰引银贰分。住卖盐每壹佰引银叁钱。折玖佰玖拾玖石,每石银叁厘。凡征钱粮壹佰两,银壹两(三人分)。均徭每银拾两,银壹钱(三人分)” [29] 。

为“收茶芽每里银伍分。童生入学每人叁钱。初考每人叁分。里应役不报老人者银伍分。均徭每银拾两,银壹钱”。兵陋规为“均徭每拾两,银壹钱。民壮每壹名银壹钱。共贰拾伍两(三人分)。清军每里银伍钱。直银伍分。皂隶三十六名,每名银伍钱” [30] 。

为“佥总甲每里银叁钱。年终总甲每里平安银叁钱”。工为“直银伍分。审里役丁田每里银伍钱。清匠每里银伍钱。塘堨每里银叁钱共贰拾余两。买漆每银壹两取伍分。均徭每拾两取壹钱。凡征钱粮每壹佰两,银壹两” [31] 。

承发为“里应役时每里银壹钱。审均徭丁田里甲银壹钱。词讼每状一纸或壹分贰分”。

…………

这些常例陋规公然记载,且有定数,这是因为地方吏员几乎没有工资,这些常例就相当于地方政府在摊派提留中为吏员们安排的半法收入。除此之外,吏员在地方事务中拥有诸多广泛的权,他们营私的机会还有很多。

州县内部人事编懂是吏吏员收取贿赂礼金的好时机。《警世通言·金令史美婢酬秀童》中描写,户吏员金为了得到看库的美缺,不得不贿赂吏吏刘云。

经理国家钱粮,营私肥己的机会多。朱国祯说:“各县户不可问,或增派,或侵匿,或那(挪)移,国课民膏暗损,靡有纪极。” [32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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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读中国史:中国历代腐败背后的权力与财政(出版书)

简读中国史:中国历代腐败背后的权力与财政(出版书)

作者:张宏杰 类型:游戏异界 完结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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